宜丰县“十四五”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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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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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十四五”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
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 贫攻
坚 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街接的意见》(中发〔2020〕30 号)、 《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 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
见》(赣 发(2021)6 号)、《江西省"十四五"省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工作实施
方案》(赣 党农字〔2021〕5 号)要求,稳步推进“十四五”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
工作,着力打 造彰显产业兴旺之美、自然生态之美、文明淳朴之美、共建共享
之美、和谐有序 之美的新时代"五美"乡村,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
振兴有效衔接,结
合宜丰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
贯 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
会议 精神,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
实现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对经济发展基础薄弱、社会
事业相 对滞后的“十四五”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以下统称重点村),着力补齐短
板弱项, 加快推进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以更高的标准
打造美丽中 国"江西样板",为实现乡村振兴"作示范、勇争先"谱写全面建设社
会主义现代化
国家江西篇章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持续巩固拓展重点村脱贫攻坚成果,全面 推动补短板、强
弱 项、夯基础、缩差距、促发展工作,着力解决农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稳
步推 进乡村振兴。至 2025 年过渡期结束,重点村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
村振兴
全面推进,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
村级产业提质增效,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推进一二三产业融
合发展,所有重点村均建立一个以上特色产业,年集体经济 收入增幅高于当地
平
均水平,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美丽宜居乡村
建设扎实推进,努力实现农村道路、城乡供水、燃气供应、数字宽带网络、物
流
快递进乡入村。
人居环境整洁宜居,力争重点村垃圾收运覆盖率达到 100%、农村卫生厕所
基本普及,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
继续改善办学条件。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提升村卫生室设施设备条件和健康
管理水平。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关爱服务制度。
加强村级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提升村级整体服务水平。
改进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加快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
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
二、支持政策
(一)加强产业发展支持。充分发挥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作用,
持续加大重点村产业发展资金投入,逐年提高帮扶资金中产业发展资金占比。推
动相关转移支付倾斜支持重点村用于产业发展。支持重点村依托资源条件,大力
发展优势主导产业,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林下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加快
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健全完
善稳固持续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和支持农业企业与重点村合作建设原料基地、
加工基地,推进小农户与大市场有效对接。加大冷链物流节点向重点村倾斜布局
引导重点村群众积极参与产业长期发展,有效壮大集体经济。 〔责任单位:县
农 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供销 合作社,
各
相关乡镇(场)党委和政府)
(二)加强资金投入支持。加大对重点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
支持力度,优先支持重点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十四五”期间
确保每年投入省定重点村上级衔接资金达到 100 万元以上;市定重点村上级衔
接 资金达到 50 万元以上;县定重点村衔接资金 30 万元以上。加强各类项目
资金绩 效管理,强化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提高使用效率和
效益。(责
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三)加强项目布局支持。推进资金项目向重点村倾斜安排,促进公益性基础
设施项目、社会事业领域重大项目以及能源、交通、水利等重大投资向重点村延
伸覆盖,集中行业部门政策,着力解决重点村产业发展、就业扶持、生活保障、
卫生医疗、教育就学、住房饮水等实际困难,全面补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
发 展环境、生态建设的短板弱项。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交通运输局、县
水利 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
局、县 文广新旅局、宜丰生态环境局、县医保局、县财政局,各相关乡镇(场)
党委和政
府)
(四)加强金融保险支持。用好用活上级金融保险政策,加大对重点村基础设
施、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领域信贷投放,创新金融帮扶产品和服务模式,发挥
信贷政策助推作用,拓展贷款担保方式,在贷款准入、利率、期限等方面,对重
点村给予更加优惠的政策支持。适当延长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等政策,
允许新增贷款、续贷展期贷款在过渡期内继续给予贴息和纳入风险补偿。鼓励脱
贫地区开发特色产业险种,推广发展价格保险、产量保险、"保险+期货"等新险
种,扩大涉农保险保障范围,提升重点村保险服务质量,发挥“防贫保”"农房保"
等保险作用,推动保险资金支持重点村乡村振兴。 〔责任单位:宜春银保监局宜
丰监管组、人民银行宜丰支行、各相关乡镇(场)党委和政府)
(五)加强土地政策支持。上级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重点村乡村
振兴需要,土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域内调剂收益优先用于重点村。调整优化
重 点村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用于支持新产业新业
态和 返乡下村创业。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各相关乡镇(场)
党委和
政府)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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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十四五”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街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赣发(2021)6号)、《江西省"十四五"省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工作实施方案》(赣党农字〔2021〕5号)要求,稳步推进“十四五”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工作,着力打造彰显产业兴旺之美、自然生态之美、文明淳朴之美、共建共享之美、和谐有序之美的新时代"五美"乡村,实现巩固拓展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