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督察局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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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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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投诉
自然资源督察局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为认真整改国家自然资源督察西安局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进
一步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管责任,
推动耕地保护制度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确保督察反馈问题
按时全面整改到位,根据《督察意见书》(西〔 202**〕4号)及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回族自治区耕地保护督察反馈
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1 号)要求,结合我县
实际,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整改目标
围绕国家自然资源督察西安局反馈的严重违法违规、土地卫片执
法不严、需加强监管和规范方面的问题,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
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同时要建章立制,标本兼治,健全完善规划管控、耕地保护、用途
管制、节约集约、执法监察等制度机制,使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树
立依法管地意识,规范土地管理秩序。
二、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限期整改严重违法违规问题。
1.违法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景观问题。
反馈问题:***
县生态连城黄河过境段项目总面积 5197.08 亩,其中耕地 625.08
亩(二调水田 490.35 亩,二调水浇地 134.73 亩),于 2017 年3月
18 日施工建设,建设的项目有停车场、花坛、硬化路面、种植景观
树等。
整改措施:
(1)宁安镇、石空镇、舟塔乡人民政府配合县自然资源局依法
依规完善项目审核批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及耕地占补平衡等
相关手续。违法占地行为必须依法立案查处,确保查处到位。
责任单位:宁安镇、石空镇、舟塔乡,县自然资源局
整改时间:202**年4月30 日前
(2)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摸排
2014 年以来违法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含挖塘养鱼)、建设绿化景观
项目,细化整改措施,抓紧开展整改工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自然资源局
整 改 时 间 : 202** 年4月20 日 前 完 成 摸 排 , 同 步 开 展 整 改
202**年8月31 日前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并长期坚持
(3)严格审核沟渠改造、设施农业、公园绿化等项目的立项、
实施,强化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落实;严格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
塘养鱼、营造林、建设绿化通道及其他毁坏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条件
行为。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
整改时间:202**年8月31 日前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并长期坚持
2.补充耕地项目问题。
反馈问题:***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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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督察局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为认真整改国家自然资源督察西安局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进一步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管责任,推动耕地保护制度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确保督察反馈问题按时全面整改到位,根据《督察意见书》(西〔202**〕4号)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回族自治区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整改方案。一、整改目标围绕国家自然资源督察西安局反馈的严重违法违规、土地卫片执法不严、需加强监管和规范方面的问题,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确保按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