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关于进一步规范招商项目准入的实施意见(暂行)(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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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关于进一步规范招商项目准入的实施意见(暂行)(征求意
见稿)
为进一步规范XX县招商项目准入程序,保障符合产业发展方
向的优质项目落户和土地的集约高效使用,实现资源要素配置和
效益最优化,促进XX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
策规定,结合XX县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在XX县内投资需要以出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的
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的招商项目。
二、项目准入基本条件
(一)产业条件
1.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符合XX县的产业发展规划、双高双控、国土空间规
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其它相关规划要求。
2.项目应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和允许类
项目。外商投资项目应符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且不在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之列。
3.项目原则上应不属于“两高”(高耗能、高污染)项目。
项目能源消费总量影响与对我市单位GDP能耗强度影响分析原则
上应符合《XX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招商引资项目
能耗“双控”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湛发改能
2021
468号)。
4.投资主体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优质上市
公司、行业龙头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设有省级以上实验室
的企业优先。
(二)经济指标条件
经济指标条件定位标准是依据《XX市工业园区产业招商准入
标准(试行)》、《XX省新供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指标》制
定。
在工业园区投资的项目,经济指标条件定位标准参照《XX
工业园区产业招商准入标准(试行)》执行:
1.医药制造业项目
1)投资强度:原则上不低于250万元/亩。项目原则上一
次性完成投资,如确需分期建设的,首期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项
目总投资的50%。
2)产出强度:原则上不低于350万元/亩。
3)税收强度:原则上不低于25万元/亩。
2.农海产品加工产业和食品制造业项目
1)投资强度:原则上不低于200万元/亩。项目原则上一
次性完成投资,如确需分期建设的,首期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项
目总投资的50%。
摘要:

XX县关于进一步规范招商项目准入的实施意见(暂行)(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规范XX县招商项目准入程序,保障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优质项目落户和土地的集约高效使用,实现资源要素配置和效益最优化,促进XX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XX县实际,特制定本意见。一、适用范围本意见适用于在XX县内投资需要以出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的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的招商项目。二、项目准入基本条件(一)产业条件1.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XX县的产业发展规划、双高双控、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其它相关规划要求。2.项目应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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