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集中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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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集中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方案
为全面提升全市火灾防控能力和水平,预防和遏制重特
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根据公安部消防局、
省消防总队的统一部署,支队决定从 2023 320 日至
65日,开展全市集中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行动。
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要求,紧紧依靠党委、政府,
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开展符合地方实际、行之有效的专项
治理工作。通过治理,基本摸清五类整治对象的数量、分
布情况,以及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制定落实针对性措施,
从根本上、源头上提高社会抗御火灾整体能力,切实改善
全省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支队决定成立全市集中整治消防
安全突出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各地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制订整治方案及工作进度表,
协调解决集中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问
题,督促、指导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按时完成各项目标
任务
三、整治对象及措施
()加强对既有违法建筑集中区域的监管。重点整治未
经行政许可,但已投入使用的既有违法建筑不符合消防安
全技术条件的问题。各地要提请政府统一领导,联合国土、
房产、规划、建设、安监、工商等部门,摸清未经行政许
可投入使用建筑的底数,逐一登记造册,并实行联合执法,
进行集中治理。对违章搭建的临时建筑,依法责令立即停
止使用,并组织相关部门拆除。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
设工程,相关部门要依法加强源头监管,严格把关,防止
产生新的违章建筑。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建筑,不得
居住、经营和存放货物,并报属地政府负责清理整治;拒不
改正的,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对可以依法补办相关行政许
可手续的建筑,要尽快予以补办相关手续。对经过整治后
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进一步细化和明确相关部门
责,加强综合监管,防止产生新的消防安全隐患
()加强对城乡结合部、棚户区等集中区域的监管。重
点整治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村”及出租屋“三
合一”场所、物流仓储场所、务工集地等集中区域
存在的建筑火等缺少防火分、消防水源不
消防车道、防火间距、用火用管理混乱等突出
问题。各地要联合改、公安、国土、房产、建设、水务、
规划、市管理等有关部门,对上区域公消防基
施情况进行调摸底,提出加强和改进消防建设的意见
整治方案,
摘要:

全市集中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方案为全面提升全市火灾防控能力和水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根据公安部消防局、省消防总队的统一部署,支队决定从2023年3月20日至6月5日,开展全市集中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要求,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开展符合地方实际、行之有效的专项治理工作。通过治理,基本摸清五类整治对象的数量、分布情况,以及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制定落实针对性措施,从根本上、源头上提高社会抗御火灾整体能力,切实改善全省消防安全环境。二、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支队决定成立全市集中整治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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