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复工及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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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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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复工及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X 政传发
〔202x〕20 号)《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
控期间企业复工工作的通知》(苏防疫企业防控函〔202x〕2
号)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以下简
称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为指导企业做好复工疫情防控工作,
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
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 XJP 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
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把有效防控疫情作为当前压
倒一切的首要任务,按照“三落实一确保”的原则,全力做好
各项防控工作,确保企业复工有序可控,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
击战。
(一)落实属地责任。各县区、镇(街道)和村居(社区)要压
实责任,扎实做好企业复工及疫情防控的监管、指导和服务工
作,对规模较大、用工人数较多、风险隐患突出的企业要派出
工作组或监督服务员进驻。疫情较为严重的地区应制定更加严
格的复工标准。
(二)落实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自身行业特
点,进一步细化明确企业复工标准,督促指导各地做好企业复
工及防控措施的验收审核工作。
(三)落实主体责任。
拟在全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前复工的企
业,须成立本企业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疫情应急预
案和防控工作方案,在响应期内常态化进行员工疫情防控、环
境消毒、防疫宣传、物资准备等工作,确保企业疫情防控措施
到位。各复工企业要始终坚持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
项规定,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全力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依
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四)确保企业平稳有序安全复工。严格按照“分类指导、
因地制宜”原则指导企业复工,各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
本地疫情形势及行业特点,严格把关,分步骤组织企业复工验
收报批,条件不允许、标准不到位的坚决不予批准。
二、复工标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XX 省政府办公
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相关要求,制定企业复工标准如
下:
(一)复工前必须满足“六到位”。1、组织机制、防控方
案、应急处置预案制定到位。复工企业必须成立疫情防控领导
小组和专项工作小组,并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
2、责任明确到位。企业负责人须与所在园区(乡镇、街道)签
订疫情防控责任书,其中市属企业直接与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签
订疫情防控责任书;企业负责人还须与企业内部各工作小组签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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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复工及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X政传发〔202x〕20号)《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工作的通知》(苏防疫企业防控函〔202x〕2号)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以下简称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为指导企业做好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坚决贯彻XJP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把有效防控疫情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按照“三落实一确保”的原则,全力做好各项防控工作,确保企业复工有序可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