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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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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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范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按
照本次会议安排,区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区监委专项工作报告。下面,我
代表 x 市 x 区监察委员会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
情况,请予审议。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区委坚定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有效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凝聚群众,
深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2018 年以来,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落
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积极支持区监委依法履职,实施有力监督,为
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提供重要保障。在市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
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区监委依法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
职责,坚决纠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
不正之风,用顺民意、解民忧、护民利、纾民困、暖民心的实际行动,不
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监督
一是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持把监督检查作为推
动工作的重要抓手,联合区委组织部、区目标绩效办、区脱贫办等专项督
查单位,建立健全联合督查、专题通报、公开交办、跟踪回访等一体工作
机制,形成监督合力,督促整改问题 357 个。积极介入东西部扶贫协作
项目监督,主动与南浔区监委沟通交流协商,并建立扶贫协作监督协同机
制,确保扶贫协作项目和资金安全,工作经验被中、省主流媒体报道。
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等系列活动,坚持以“零容
忍”态度,严查扶贫领域案件 61件 61 人,工作经验得到省、市监委充
分肯定,在全省市(州)国家级贫困县纪委书记座谈会上作交流发言。
二是专项监督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部署落
实。制发《x 区贯彻落实<关于 2021 年开展专项监督促进巩固拓展脱贫
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通知>的责任分工方案》,针对 x 个方面
x 项工作逐条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组建督查专班,围绕摘帽不摘责
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四个不摘”对各乡镇开展专项监督
x 次,层层压实责任,全面推动专项监督落实见效。对新建成易地扶贫搬
迁住房、乡村道路等乡村建设工程项目开展专项督查,督促整改问题 x 个。
加大对扶贫项目资产的监督力度,督促相关主责部门清理涉农财政整合资
金 x 亿元,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 x 个。共查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
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问题 x 件x 人。
(二)强力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
一是强化联动协作配合,深挖问题线索。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
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共摸排非法驾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及市场监管
缺位等乱点乱象 x 个。组建联合核查组,抽调专门力量对公检法已经办结
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进行逐案筛查,核查政法机关案件涉案人员线索
x余人次,深挖案件背后腐败问题、细查“关系网”“保护伞”。
二是聚力“打伞破网”,构筑高压态势。坚持“一线双核”“五同
步”,重拳出击“打伞破网”,紧盯大要案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严
查“警伞”“官伞”“庸伞”,处置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线索 x条,
立案x件、处理 x 人,移送司法机关 x 人,采取留置措施 x 人,组织
处理 x 人,工作成效得到市监委主要领导肯定,工作经验在省市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
三是推动“打伞破网”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机贯通。坚持“惩前毖
后、治病救人”的方针,通过全覆盖开展政策宣讲、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
通报“从宽从严”典型案例、一对一谈话等方式,教育引导 x 人主动说清
问题。成立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监督问责工作专班,对涉及政法系统违法的
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坚持当天受理、当天转办、当天提出处置意见,共
处理政法干警问题线索 x件,立案x 人、处理 x 人。
(三)纠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一是推进清廉乡村建设。编发村(社区)干部履职行为规范、涉农政
策简明读本和村级组织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村级组织责任清单、村干部
履职行为负面清单,深化对“小微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创新开展村
(社区)干部享受惠民政策报告工作,明确村组干部必须如实报告本人及
其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等 x 项惠民政策情况,推动村(社区)干部
主动上报本人及近亲属享受惠民政策 x 人次,纠正违规享受 x 人次。建立
“一村一码”互联网信息公开监督平台,全覆盖 x 个行政村,群众可通过
扫码查阅村三资、党务、办事流程等 x 类x余项信息,补齐村级组织监督
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村组财务管理,规范建立全区 x 个村(社区)、
x 个村(居)民小组集体账户,全面推行“村账乡(镇)管、组账村做”
和乡镇(街道)、村(社区)、组“三级”同步公开,着力保障村组集体
资金安全。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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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范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按照本次会议安排,区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区监委专项工作报告。下面,我代表x市x区监察委员会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请予审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区委坚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有效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凝聚群众,深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2018年以来,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积极支持区监委依法履职,实施有力监督,为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提供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