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一是任命与被任命的关系,即“一府一委两院”由人大选举产生,
政府组成人员、监察委组成人员及法职人员必须由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
命后才能具有合法身份。二是决定与执行的关系,即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国
家的权力机关,“一府一委两院”作为执行机关只是代为行使国家权力,各级
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一府一委两院”必须严格执行。三是监督
与被监督的关系,即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监督工作的主体,要勇于担当、
敢于负责,这是职责法定。“一府一委两院”作为被监督对象也要自觉主动接
受人大监督,这是由我国的国体和政体所决定的。
三、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地方人大监督工作,需要搞好“四个结合”
人大监督既不是单摆浮搁,更不能单打独斗,要与其他监督有机配合、取
长补短,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优势互补,形成监督合力。一要搞好人大监督与纪
检监察监督的结合。人大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虽然监督的内容和事项不同,但
方向和目标是一致的。因此在具体实践中我们将人大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有机
结合,既有力助推了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又全面提升了全市“软环
境”建设的水平。二要搞好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的结合。人大财经监督和政府
审计监督是我国财政预算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规范财政收支行为、提
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依法行政和保障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
要作用。但这两种监督在实际运行中还存在着监督力量分散,未真正形成合力
的问题。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注重加强两种监督力量的对接,在制定年初
监督计划时,充分听取政府审计部门的意见建议,合理安排视察检查时间,充
分利用各自的人力资源和物质条件,联合开展监督活动。三要搞好人大监督与
媒体监督的结合。当前媒体监督的作用越来越大,我们要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
要求,立足当地人大工作实际,充分借助电视、报纸以及网站、微博、微信等
新兴媒介,广泛开展人大监督的宣传报道,将人大监督“广而告之”,做好主
流媒体引导,凝聚思想共识,汇聚发展合力。四要搞好人大监督与群众监督的
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