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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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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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讲座
行政诉讼法讲座
第一讲行政诉讼法(上)
一、行政诉讼概述
1、司法权的制度能力:被动性,专业性,判断性,中立性,
程序性。
2、行政诉讼的概念、制度价值与特征
(1)、概念:人民法院对行政争议所做的依法裁判的过程。
(2)、制度价值:理性促进争议解决,促进行政机关依法
行政,增强公民社会活力。
3、特征:由专门的中立的司法机关来解决争议,遵循法定
的争议解决程序,有法定审查对象和审查范围。
4、我国行政诉讼的发展简史:
(1)、第一阶段,初创期(建国--1982 年)54 宪法为行
政诉讼提供了宪法依据。
(2)、第二阶段,建立期(1982--1989).82 年民事诉讼
法规定公民可以起诉行政机关。
(3)、第三阶段,完善期,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对行政
诉讼做了解释,行政诉讼制度不断成熟。
5、行政诉讼的原则:合法性审查原则,就是人民法院审理
行政案件,只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一般不
审查其合理性。6、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整体困局
行政主导的体制格局,司法制度的能力现状,公民社会的
成长规模。
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1、受案范围的意义,又称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审理行
政案件的范围,主要是人民法院对行政主体那些行为拥有
审查权。(注意这与受理审查范围概念不同)。
2、受案范围的制度价值;标志着司法审查权的可得性,标
志着当事人的请求权范围,标志着起诉人资格的要件之一。
3、基本模式
一般模式:列举式,概括式,结合式
第二讲受案范围
一、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演进和划分标准
(一)、制度演进:
1、单行法确定阶段
2、82 年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3、司法解释适度扩大阶段,肯定概括式与否定列举式相结
合。
4、行政诉讼的法定阶段
(二)、划分标准:行为标准,人身财产权标准
二、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具体规定 1、正面可以受理的
范围;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不作为,
2、反面排除范围:国家行为不能起诉,抽象行政行为不能
起诉(效力的反复适用性、效力的普遍性、对象的不特定
性),内部行政行为不可诉,终局行政行为(终局裁决行
政行为),行政机关对与特定事项作出的行政内部最终解
决效力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法 30.2,第 14 条。
3、司法解释作出的反面排除行为举要;刑事诉讼法明确授
权的行为,行政指导行为,对公民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
响的行为(阶段性行政行为、处罚行为还没有实际作出、
内部工作行为)。
三、管辖
1、行政审判体制的基本类型:行政法院型,普通法院型。
第三讲管辖
一、我国行政审判体制的改革与完善
1、现状:
基本特征:司法一元制,行政诉讼是由普通法院审理,审
判由四级法院。
2、改革与完善:设立行政法院,改革现行管辖制度。
二、我国现行管辖制度的基本内容
1、行政诉讼管辖的含义: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
件的分工和权限。2、行政诉讼管辖的种类
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专属管辖和选择管辖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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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讲座行政诉讼法讲座第一讲行政诉讼法(上)一、行政诉讼概述1、司法权的制度能力:被动性,专业性,判断性,中立性,程序性。2、行政诉讼的概念、制度价值与特征(1)、概念:人民法院对行政争议所做的依法裁判的过程。(2)、制度价值:理性促进争议解决,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增强公民社会活力。3、特征:由专门的中立的司法机关来解决争议,遵循法定的争议解决程序,有法定审查对象和审查范围。4、我国行政诉讼的发展简史:(1)、第一阶段,初创期(建国--1982年)54宪法为行政诉讼提供了宪法依据。(2)、第二阶段,建立期(1982--1989).82年民事诉讼法规定公民可以起诉行政机关。(3)、第三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