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27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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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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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调研报告
近年来,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民
政部门坚持“保民生、促稳定”的工作目标,紧紧围绕“托底线、救急难、可
持续”的社会救助工作方针,全面建立以城乡低保为基础,以特困供养、临时
救助政策为补充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体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
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应有贡献。
一、社会救助制度落实情况及成效
(一)落实低保城乡统筹政策,提高低保工作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有效保
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2016 年以前低保执行城镇低保和农村低保两条线,当年城镇低保保障标准
每人每月 xx 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每人每年 xx 元,月人均 xx 元,城乡人均相
差 xx 元。当年修订《城乡低保家庭认定实施办法(试行)》,实施“城乡统筹、
按户施保、补差发放”制度。经过 4 年的运行,完成了低保制度设计、工作程
序、保障标准和资金管理“四个统筹”,全面实现了低保城乡统筹工作。到
2020 年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 xx 元,7 月份低保对象 xx 人,占全县总人口
比例 9.2%,上半年发放资金 xx 万元,月人均补差标准 xx 元,人均月补差标准
每年增长幅度约 xx 元。
低保政策向特殊困难群体倾斜,对老、幼、病、残、寡等特殊家庭设定收
入核减,将医疗、教育等刚性支出纳入家庭必需性支出,让特殊困难群众生活
得到有效保障。当前低保对象 9692 人,其中城镇户籍 1462 人、农村 8230 人。
老年人 7689 人、重病人员 214 人、残疾人员 1804 人、未成年人 374 人。这些特
殊困低保家庭的补助标准人均在 xx-xx 元左右。
(二)落实特困救助供养政策,保障鳏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
全县特困供养 206 人,集中供养 88 人,分散供养 118 人,集中供养率
42.7%。特困供养标准城乡统筹,每人每月 xx 元,达到城乡低保标准的 1.5 倍,
上半年发放供养资金 xx 万元;全面开展照料护理服务工作,规范服务内容,半
失能和全失能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为月人均 xx 元和 xx 元,上半年发放照料护理
资金 xx 万元;
全县有 3 所养老机构,分别是中心敬老院、养老院、xx 敬老院。中心敬老
院属公办敬老院,10 月投入使用,占地8000 平方米,建筑面积1650 平方米,
建房50 间,有床位 60 张,现有服务人员 10 名,供养特困对象 42 名。养老院,
属公建民营敬老院,委托养老产业公司经营,床位 90 张,入住88 人,其中 47
名社会老年人、41 名五保对象,入住率 98%。xx 敬老院属民办敬老院,设床位
20 张,集中供养 7 名老人(特困人员 5 人)。开工建设综合敬老院,占地xx
㎡,建筑面积xx㎡,设置床位 xx 张,预计 2021 年投入使用,解决当前集中供
养能力不足的供需矛盾,提高全县集中供养率和供养服务水平。
(三)落实临时救助政策,助力兜底保障工作
为有效缓解贫困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困难问题,按照“托底线、
救急难、可持续”的方针,以健全机制为抓手,创新救助方式为重点,妥善解
决群众生活中遇到的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困难问题,最大限度地保障困难
群众的基本生活,帮助急难群众摆脱困境、度过难关,建立临时救助、急难救
助制度。按照《临时救助实施方案(试行)》,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工作,落
实分类救助政策,提高救助效率和水平。上半年临时救助 691 人次,发放救助
资金 44 万元,临时救助的时效性在兜底保障体系中的补充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四)落实动态管理机制,强化低收入群体监测管理,提升兜底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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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调研报告 近年来,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民政部门坚持“保民生、促稳定”的工作目标,紧紧围绕“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社会救助工作方针,全面建立以城乡低保为基础,以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政策为补充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体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应有贡献。 一、社会救助制度落实情况及成效 (一)落实低保城乡统筹政策,提高低保工作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2016年以前低保执行城镇低保和农村低保两条线,当年城镇低保保障标准每人每月xx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每人每年xx元,月人均...